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即將召開,董事長李曉恩在這次會議中準備提出三個議案,其中關于對中藥材種子秧苗管理獨立立法的議案的詳細內容如下:
關于對中藥材種子秧苗管理獨立立法的議案
一、現狀:
中藥產業是我國醫藥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獨具特色和優勢的民族產業,目前正在向現代化產業發展,并逐步走向世界,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。雖然我國已經頒布了《種子法》和《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》,但是在現實中由于《種子法》偏重糧食種子的管理,對特殊農產品中藥材的種子秧苗管理比較籠統,無法全部涵蓋。實際生產中中藥材種子秧苗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:
1、中藥材種子秧苗管理方面:雖然中藥材種子秧苗已納入農作物種子管理的范疇,但由于中藥材種子秧苗屬特殊農作物的種子類別,在實際應用中很不規范,并行管理的體系尚未建立,行業管理和質量監督都存在執法真空。
2、中藥材種子秧苗育種研究與品種審定方面:中藥材基本沒有新品種選育,中藥材種子秧苗的審定工作基本是個空白,雖然國家已進行了20余個中藥材種子秧苗及其標準的研究,但對于我國上千種中藥材來說,這項良種繁育技術和標準的研究就非常薄弱了。
3、中藥材種子秧苗生產加工方面:只是簡單的干燥、篩選、大麻袋包裝,采用的基本都是手工操作。
4、中藥材種子秧苗銷售方面:中藥材種子秧苗經營不規范,且沒有標準。大部分種子秧苗為農戶自產自用或農戶之間流通,部分進入市場流通的種子秧苗沒有正規的渠道,仍是由個體商販經營,規模小、分散、無序,且質量問題突出。
5、中藥材種植、生產、質量方面:由于“國家藥典標準”對中藥材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,以及中藥材或中藥在出口中其他國家對中藥材重金屬、農藥殘留的約束,再加上經過藥農的多年種植大部分中藥材未經脫毒已經退化,致使中藥材及中藥產品質量下降,很難適應出口需要,特別是出口日本、韓國等國家,同時也制約了中藥的發展。
二、建議:
中藥是我國傳統的瑰寶,必須加大管理和保護力度,我國栽培中藥材的種類眾多,需要國家盡快的建立獨立的中藥材種子秧苗管理體系,實施有效的資助。中藥材良種繁育有其深遠的影響,規范的培育和種植,其產品才會符合《國家藥典》及出口標準的要求。因此建議如下:
1、制定專門的《中藥材種子秧苗法》。歸口農業部門開展此項工作,同時做好良種良法配套研究,以指導中藥材生產,確保中藥材產品質量優良、性狀穩定;加大中藥材種子秧苗市場管理力度。
2、中藥材良種繁育研究工作由科技部門專題立項。加大中藥材種子秧苗的育種研發力度,促進良種的選育與推廣;加大科研經費的投入;鼓勵扶持一批集約化、專業化中藥材種子秧苗生產基地的建設,促進中藥材種子秧苗生產的良種化、專業化,從根本上改變中藥材種子秧苗生產流通的落后局面。
3、加快中藥材種子秧苗質量標準、檢測中心的建設。加快中藥材種子質量標準及檢測方法的研究,建立中藥材種子標準,并在此基礎上建立種質資源庫與檢測中心,使中藥材種子的質量評價具備可行性。